如果没有不如此大规模商用应该要是也可以的。
但是版权问题绝对是有的,虽说字体是别人花大工夫做成什么的。以及广告公司,定购的是“使用”的版权,也就是只需去购买的是正版字体就可以了。至于设计作品将来要用于商业投放,谁专用就谁付钱,应该是说正式商用授权是要你们的客户去跟字库厂商可以购买的,与你们没有关系。所以才如果不是是用别人的字体,肯定跟客户讲明白这个中间的问题,让客户有个心理准备。
治安管理系统服务费和防伪标签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。省物价局2011年7月鲁价格发[2011]121号《关于治安管理系统服务费和防伪价格的批复》规定,“依据什么国家现行规定价格管理相关政策,治安管理系统服务费和防伪标识价格不属于定价目录管理范围,价格主管部门继续不予会制定和批复意见。去相关经营单位可根据成本费用等情况禁确认具体价格和标准。”
2003年12月市物价局曾制定出过公司的收费标准,正式实施期一年。据省物价局的规定,2011年市物价局以济价格字[2011]68号文件内容明确废止了2003年制发的跪求服务费和价格的文件
他们都说字体有版权。
这样它属于什么版权?
著作权?好像没有吧不太最合适吧!
商标权?好像也不太最合适?大概商标要经由注册!
美术作品?也不对!
发明专利?也不对!
研发新型实用点专利?也不对吧!
你提醒我这种字体一类什么版权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