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制一个方框,将方框颜色描为红色,然后把两个方框相交点(不重合前四个命名原则)。
然后再添加按钮事件:当鼠标单击时--会显示红框。missed~
~若再度按下按键将方框变为原来的颜色,方法:图片文件夹按钮控件,和图片文件夹方框的方法完全不一样的,两个控件平行的线,共有其它名字,点击最顶层的按钮再一次发生可以切换按钮控件。
其实这个是因人而异的,毕竟这俩全是搞设计,当然必须要很漂亮是约定点。而最重要的区别是,一个服务吧于人的眼睛和注意力,两个你服务于人的手感和习惯。如果不是能从这两点上晋阶,那就就可以转型了,如果你不会嫌弃ui设计师行业有点儿挤的话。